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滇南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作为新州府的蒙自进入了大开放、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强化对工程招标的监管职能,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日前,蒙自县制定下发了《蒙自县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规定》对工程施工招标方式、项目招标范围、项目标底编制及中标合同价管理、商品房项目招投标、无标底招标等六个方面的事项作了明确的规范。凡投资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含8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省州县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含800平方米)的,施工招标应当实行公开招投标。严格审查项目概算、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资金来源和资金到位情况,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中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等现象。《规定》还强调,将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将应当邀请招标的建设项目进行直接发包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党政纪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