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勘察设计工作会议近日在枫林宾馆举行,会上出台《进一步加强长沙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的意见》,对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进行进一步规范。《意见》规定,今后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其相关活动将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行业、各部门和各县(市)不得自成体系,不得分割、封锁勘察设计市场。
企业应严格按资质范围经营 《意见》规定,勘察设计企业应严格按资质范围从事勘察设计活动,不得挂靠、出卖图章和低价承揽勘察设计业务。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长承担勘察设计业务,须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接受监督和管理。所成立的办事处,不得以分院等形式单独承揽工程设计,严禁私自聘用当地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需聘用设计人员应与设计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对未经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企业不得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服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招投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城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及各县(市)、开发区内的一级及一级以上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由长沙市建委负责监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投标工作秉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勘察设计企业不得参与围标、陪标、串标。业主单位不得以规划方案招标代替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不得在勘察设计中标方案确定后否定中标结果,以其他方式重新确定设计方案。对不属于设计招标范围的城市重要地段、重要节点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在初步设计之前增加方案设计阶段,进行多方案优选,并报长沙市建委审查确定设计方案。军事工程、保密工程、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根据实际情况报长沙市建委审核后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 |